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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拟推荐参评第七届阜阳市道德模范的人选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3-03-14   阅读:4159次   字体大小:[大] [小]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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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根据《关于推选第七届阜阳市道德模范的通知》(阜文明办〔2023〕10号)文件要求,经基层推荐、单位审核、评委会评审等环节,在征求公安、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、信用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拟推荐贾友昌、杨云锋、于修波、刘东强、陈素芹5人参评第七届阜阳市道德模范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3月14日至3月20日。


        公示期间,如发现候选典型有违法违纪、不诚信表现或事迹不实等情形,请于3月20日前拨打电话4885721或发送邮件至ahjswmb@sina.com联系市文明城市创建督导中心反映情况。


        附件:拟推荐参评第七届阜阳市道德模范人员名单.doc



界首市文明城市创建督导中心

2023年3月14日